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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用修复申请受理单位:作出列入决定的国家统计局及其派出的调查机构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
政策法规依据:《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》(国家统计局令第35号)
专栏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025/03/05 -
信用修复申请受理单位:作出列入决定的应急管理部门
政策法规依据:《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》(应急管理部令第11号)
专栏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025/03/05 -
信用修复申请受理单位:作出列入决定的属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(民政部门)
政策法规依据:《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》第十七条
专栏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025/03/05 -
信用修复申请受理单位:作出列入决定的执行法院
政策法规依据: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于规定》专栏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025/03/05 -
信用修复申请受理单位:作出列入决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
政策法规依据: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》
专栏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025/03/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