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餐饮单位、药店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 :2022/03/25 | 来源 :辛集发布 | 专栏 :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

各餐饮单位、药店:
 

鉴于目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,为减少人员聚集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,充分发挥药店“哨点”作用,切实保障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现就餐饮单位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如下:

 
一、提倡“红事缓办,白事简办”。严格实行审批报备制度,确需举办聚餐的严控活动规模。餐饮单位承接5桌以上聚餐活动,应提前1天向我局书面报备,填写《备案表》,同时领取《来客登记表》,宴会结束后当天,将《来客登记表》及参加人员的核酸检测纸质证明一并交我局留存备查。操办“红白事”,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,原则上辛集市域外人员不得返辛参与。
 
二、提倡“宴会不办”。暂停满月宴、生日宴、定亲宴、同学宴、老乡宴等各种聚餐活动,提倡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。餐饮单位原则上不承接单桌10人以上的聚餐活动。
 
三、餐饮单位要严格落实入店人员100%佩戴口罩、体温测量、扫场所码、查验健康码、行程卡,发现红码、黄码、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发热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人员,就地隔离,并上报市防疫办。参加婚宴等聚餐活动的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(纸质版)。
 
四、餐饮单位工作人员非必要不离辛、不出市,不得前往中高风险所在县(区)或阳性病例所在县(区),确需离辛的提前报告行程,填写《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辛审批表》,并报我局备案。
 
五、餐饮单位新聘用的市域外或外出返辛工作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(纸质版、电子版)方可来辛返辛,提前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,返辛后24小时内到核酸检测机构进行采样检测,检测结果阴性、健康码、行程卡正常方可上岗。
 
六、餐饮单位要严格做好工作人员每日体温、症状监测工作,发现发热、咳嗽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人员要及时联系120急救站,转至发热门诊筛查,持发热门诊排除新冠肺炎的相关证明方可上岗。要做好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,做到应检尽检。
 
七、餐饮单位要严格做好电梯、卫生间、大门、桌台等场所内清洁、消毒、通风等工作,建立健全消毒登记记录。
 
八、餐饮单位要利用现有人脸识别融合测温等系统设备,通过系统改造,配置身份证读卡设备,与河北健康码系统数据对接,实现刷身份证同时显示健康码状态。
 
九、充分发挥药店“哨点”作用。对发烧、咳嗽等症状的购药顾客要做好个人信息登记,同时上报社区疫情防控部门和监管部门,引导其到医院发热门诊及时就医。
 
十、所有药店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、侥幸心理,做深做实做细常态化疫情防控,营业场所定时消毒和通风。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,落实好进店顾客戴口罩,扫“场所码”查验健康码、行程卡等制度,询问并提醒顾客及时接种新冠疫苗,做好登记。进店后人员保持一米以上距离,禁止开展聚集性促销活动。
 
十一、我局成立专项督导组,对全市各餐饮单位、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,对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查处,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,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处理。公安机关将依据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对当事人处警告、罚款或拘留等行政处罚,情节严重的立案调查,追究刑事责任。
 
十二、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,并对餐饮单位、药店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,如发现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或未落实等行为的,请拨打市市场监管局举报电话83283667(餐饮)、83283695(药店)。
聚餐报备电话:83283667
邮 箱:scjgjcyk@163.com

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
2022年3月21日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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