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推进“僵尸型”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分支(代表)机构整治

发布时间 :2022/05/06 | 来源 :信用中国 | 专栏 : 行业信用知识

  为有效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,天津市民政局日前印发通知,部署持续推进“僵尸型” 社会组织整治工作、开展社会团体分支(代表)机构专项整治行动。

  通知明确,“僵尸型”社会组织整治范围主要为以下四类社会组织:一是连续两年及以上未参加年度检查(年报)的社会组织;二是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;三是自2021年1月1日以来,未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的社会组织;四是通过登记的住所、法定代表人等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社会组织。对于以上四类社会组织,按照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原则,通过撤销登记、吊销登记证书、注销登记、限期整改四项措施依法依规进行分类整治。

  根据通知,市民政局将依托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,面向全市1033家社会团体深入开展规范分支(代表)机构专项整治行动,结合年度工作报告、抽查审计、专项检查等工作,对纳入整治范围的20项情形进行精细梳理、精准治理,重点围绕分支(代表)机构设立程序、名称使用、内部管理、开展活动、财务收支等方面进行整治,通过更名、合并、终止等方式进行规范,并探索形成长效机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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