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水市清水县司法局“四举措”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

发布时间 :2024/12/11 | 来源 :甘肃省司法厅网站 | 专栏 : 行业信用宣传

 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,甘肃省天水市清水县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,创新工作理念,完善工作机制,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公共法律服务水平,增强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,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。

  健全组织领导和信用监管制度。清水县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诚信建设工作,利用中心组集中学习扩大会议,以会代训、以会促学,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股室,确保有任务、有计划,落实责任到位,积极探索律师行业信用建设、信用损害修复制度。

  深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。深入推进无证明城市改革,全面清理烦扰群众和企业的循环证明、重复证明,转变监管方式,加强信用监管,切实减少繁琐证明,使办证办事更加方便,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,营造更加公开透明、规范有序、公平高效的营商环境,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。

  加强法律服务公信建设。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和“放管服”改革、优化营商环境、提升监管效能工作相结合,完善“双随机”与信用建设相联动,通过年检、不定期抽查及群众投诉举报等途径,不断拓宽信用监管渠道,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,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共建共享机制,完善落实“双公示”制度,深入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常态化。按照“应归尽归、应示尽示”的要求,结合“权力清单”和“责任清单”,全面梳理编制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,并实现动态更新,不断提升信息公示的完整性、准确性、及时性。坚持将诚信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,作为加强律师、基层法律工作者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常抓不懈,不断提高律师、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诚信度和公信力。

  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宣传工作。定期开展公务员政务诚信教育,将诚信教育纳入全县律师、公证等法律服务行业培训计划中。在资格准入、专业评价、年审考核、职称评定中,强化诚信核查,引导职业道德建设与行为规范。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,深化开展政务诚信、社会诚信建设,努力营造诚实、自律、守信、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。(天水市清水县司法局供稿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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